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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能回购股东的股份 ,有哪些情形

发布者:李锋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0日|分类:公司法 |468人看过


公司回购股东的股份,只能在法定的情形下,如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

一、公司是否能回购股东的股份

1、公司能回购股东的股份,但是只能在法定的情形下,比如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 法律依据

2、《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二、公司债务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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