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购买商品房遇到烂尾,在法律层面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开发商诉讼主张违约赔偿责任、解除买卖和银行解除抵押合同,但是实践中要结合开发商的实际财产情况和履行能力,作为基本民生工程,遇到楼盘烂尾当地政府一般会介入,积极促进资金方融资或重整或收购等方式解决烂尾,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一、常见的违约情形
1、逾期交房、逾期办证
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的违约责任,逾期办证超过一定期限,买房人可以主张退房,如实际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按实际损失来主张。“一定期限”是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后,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其后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权要求退房。
2、质量不符合约定
房屋质量不仅要符合法定的要求竣工验收及消防验收等,也要符合约定的要求,质量不合格有两类情况处理:
(1)是普通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有质量保修的责任。
(2)是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譬如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买房人可主张解除合同退房和赔偿损失。
3、避免自己违约
1、业主不能私自停贷,否则会构成债务违约。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停贷:
(1)、向银行提出请求
业主可以共同向银行申请暂停还贷,但是否能停贷,由双方协商结果而定,银行同意的,可以签订停贷协议书。
(2)、向政府求助
政府相关部门对开发商交付房屋的监督职责,房屋烂尾后,业主可以共同向政府部门求助,请求介入调查,要求开发商尽快复工交付房屋。并且请求政府部门和银行协商停贷问题。
(3)、向法院起诉
向法院起诉只要是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合同解除后,可以停贷。
二、主张的法律依据
2020年修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三、如何避免
购房者在选择房屋的时候要注意该楼盘的手续是否齐全,预售房屋是否五证齐全,五证包括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五证缺一不可,五证不全的房子不仅可能会发生资金链断裂烂尾的情况,而且对于后期办理产权也有诸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