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锋律师

  • 执业资质:150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安理(重庆) 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工程建筑知识产权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违约金和定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同时赔偿?什么是惩罚性违约金?

发布者:李锋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5日|分类:合同纠纷 |285人看过

律师您好。我与张XX签订了一份木材购销合同,我们约定好了:张XX向我交付20万吨的木材,木材货款为40万元,我向他支付定金4万元,如果我们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该支付违约金6万元。但是又因为他将木材卖给了别人,而无法向我交付木材,所以我应该怎么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呢?我可以请求张某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吗?违约金和定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同时赔偿?什么是惩罚性违约金?这种情况算吗?

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时候,一方违约时,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目前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惩罚性违约金不同于法定的惩罚性赔偿,实践中有争议。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