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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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安理(重庆) 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工程建筑知识产权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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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水电师傅。我从房东手上承包水电做。然后我又把水电开槽承包给一名打槽师傅。我们之间没有合同协议

发布者:李锋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8日|分类:合同纠纷 |719人看过


业主与您之间成立的是加工承揽关系,您与其雇佣的水电开槽工人之间成立雇佣劳务关系,业主与工人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你赔偿的可能比较大。结合具体受伤的原因确定承担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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