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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行政处罚过了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经监督,成功将其撤销

发布者:陆培源律师|时间:2019年04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 |401人看过举报

      某上市公司一起行政处罚已明显过了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但该行政处罚明显存在错误,应当纠正。

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另一种是司法监督。虽然司法监督(行政诉讼)有六个月起诉期限的限制,但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没有期限的限制。如果处罚机关以已过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进行抗辩,不仅是对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错误理解,更是对自身错误行政处罚的放任,严重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并撰写申请书,组织整理有关证据材料。及时向有关机关申请内部监督,最后处罚机关主动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退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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