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系列]
来源中国法院网
房屋定制构成消费欺诈
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11日,蒋某与恒某公司签订《整木合同》,约定蒋某将房屋整木定制交由恒某公司施工,所有衣柜面板基材为意大利进口某品牌正品,质保3年,以上材料均为正品,假一赔三,总价120000元,定金36000元。后蒋某向恒某公司全额支付价款。
因实际使用的衣柜面板基材非约定基材,2024年3月20日,蒋某与恒某公司签订《赔付协议》,约定全屋衣柜门板重新下单制作,恒某公司赔付门板金额为87000元,首笔已支付20000元,余下67000元3个月付清。2024年3月27日,恒某公司向蒋某支付20000元,剩下67000未付。遂,蒋某向法院提出诉讼。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恒某公司支付剩余的衣柜门赔偿金67000元。
【裁判理由】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双方确认蒋某收到的面板不符合合同约定。就恒某公司的前述违约行为,案涉《赔付协议》系双方经协商后形成,双方签订的赔付协议中重新下单及三倍赔偿的约定亦,与双方签订的《整木合同》所约定的违约方所承担责任相当。法院确认该《赔付协议》中关于重新下单面板及三倍赔偿的约定有效。恒某公司在履行20000元后,余款67000元未予支付,蒋某主张恒某公司支付剩余的衣柜门赔偿金67000元,法院予以支持。
陆培源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