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龙辉律师
姜龙辉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北京-海淀区部主任律师执业10年
执业年限10
18600730504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21:59

一方不同意离婚应该怎样办

作者:姜龙辉律师时间:2024年01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3次举报
2024-01-05


如果双方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应当进行诉讼离婚。在接受人民法院的调解后,仍然不愿意和好的,人民法院一般会依法判决。双方感情未达破裂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判处不予离婚。人民法院发现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应当判决离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为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虐待或遗弃或实施严重的家庭暴力的,有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因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声明:此文章转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姜龙辉律师就读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对外经贸大学,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擅长婚姻家庭纠纷、保险纠纷、侵权纠纷等民商领域。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部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0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1110120********09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