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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未婚同居形成事实婚姻

发布者:郭琦律师|时间:2018年12月02日|分类:婚姻家庭 |446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有些人未婚同居的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未婚同居产生的问题是比较多的,那么哪些情况下未婚同居的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什么情况下未婚同居形成事实婚姻

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而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30号)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我国目前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种说法,在未婚同居的情况下,双方形成的是同居关系,如果是1994年2月以前男女同居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就形成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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