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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写上作废算作废吗

发布者:郭琦律师|时间:2018年09月18日|分类:合同纠纷 |844人看过

签订合同在民事法律活动中是非常重要的,合同法规定签订合同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而合同必须依法订立才受保护的,签订的合同生效后才能履行,那么合同写上作废算作废吗?

合同写上作废算不算作废

合同上写作废如果是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就算是作废,对双方不再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上写作废如果是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就算是作废,对双方不再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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