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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催收威胁恐吓是否犯法

发布者:郭琦律师|时间:2018年08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603人看过

在跟私人机构借高利贷还款的时候,经常会遇到暴力催收的情况,在暴力催收过程中催收人员也会出现威胁、恐吓等等的事宜。面对暴力催收者种种威胁、恐吓等等的行为,肯定是会给当事人带来相应的损失。

一、暴力催收威胁恐吓是否犯法

涉嫌威胁恐吓,暴力催收是违法的。

二、法律规定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二十九条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应当以合法、适当方式为逾期借款人提供还款提醒服务。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和外包机构进行债务催收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或其他违法行为来损害他人的身体、名誉或者财产;

(二)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三)使用误导、欺诈、虚假陈述等手段,迫使借款人清偿债务;

(四)向公众公布拒绝清偿债务的借款人名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五)向债务人、担保人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催收;

(六)其他以不合法、不公平或不正当手段催收债务的行为。

暴力催收面对威胁恐吓是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然后报警来保护自己,遇到他人暴力催收的时候就算可以报警保护自己但该还的钱还是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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