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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琦律师
执业资质:1620120**********
执业机构: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经济仲裁房产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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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郭琦律师|时间:2019年01月22日|分类:债权债务 |73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中的主要观点: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仅有借条、现金交易的情况下,可从出借人的出借能力、与借款人的关系、现金交易金额的大小等角度出发,补充借款人承认尚有借款未还的证据。
本案作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能胜诉的关键在于证据的组织。在民间借贷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对于现金交易的案件,如果原告不能证明借款实际发生的,被告可以没有收到借款为由进行抗辩。
我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起诉借款人要求偿还借款及利息,最终法院判决借款人偿还全部借款及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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