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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的选择

作者:陈振产律师时间:2021年04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81次举报


     交通事故发生后,什么时候可以去做伤残鉴定呢?鉴定的时机选择对受害者来说非常重要,首先不宜可早去伤残等级,容易对方提出异议,而申请重新鉴定,有被推翻的风险,而且过早做伤残等级导致误工期变短。其次也不宜太迟做鉴定,可能因长时间的恢复训练导致鉴定不上,或等级降低,从而导致赔偿数额减少。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有些省市带固定物也可以做的)。精神鉴定需要受伤6个月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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