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留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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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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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向儿媳妇汇购房款后,向法院主张借款的认定?

发布者:周留侠律师|时间:2019年05月11日|分类:债权债务 |385人看过

案情简介:

王女士系王某某之母。王某某与陆女士系夫妻关系。现王某某已去世。2016年11月4日,王女士通过银行向陆女士汇款50000元,摘要为还款;同日王女士通过银行向陆女士汇款250000元,摘要为房款。王女士于2018年10月份向法院起诉要求陆女士支付上述借款30万元。

代理思路:

周留侠律师在与陆女士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后,接受了陆女士女士的委托,因对方立案时仅提供基本的证据材料,我方基于处理过多起此类案件提出如下代理思路:

1、基于双方的身份关系,明确此笔款项性质是赠与,非借款;

2、汇款凭证中摘要信息中的用途对我方有利;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方主张是借款,证明责任在于对方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

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王女士要求陆女士偿还借款三十万元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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