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留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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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财产申报制度的重要性

发布者:周留侠律师|时间:2022年11月02日|分类:婚姻家庭 |171人看过

在接受当事人离婚咨询时,经常会遇到咨询一方想提起离婚诉讼,但却不了解夫妻共有财产的情况,婚内大部分的财产都在对方的掌控下,究其原因,无论是婚姻关系比较好时基于信任、懒于管理,采取“大撒把”方式,还是有其他的考量,对共有财产采取这样的处理方式都是有些放任的,所以就导致在婚姻出现问题时,对配偶有多少存款、理财账户、炒股账户等财产均不清楚,导致在离婚时针对财产分割这块多少存在一些被动的情况。

而在离婚诉讼中,查明各方占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经常是一件令法官头痛的事。而对许多当事人来说,查明对方占有的夫妻共同财产更是一件难事,尤其是多年“主内不理财”的一方,特别是对方在有意隐藏情况下,很难获知,虽然通过调查令调取,抽丝剥茧的方式根据线索去查询,也能挖掘出隐藏的财产,但却加大了诉讼难度,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而确立财产申报制度后,在诉讼过程中,由各方自行申报财产,对不实申报者予以少分、不分的处理或者进行司法处罚,不失为一种虽不完美但比较有效的办法虽然财产申报制度已有部分法官在使用,但并未进行统一,离婚财产申报迄今在大多数地方尚停留在或有的状态,落地情况欠佳。国内理论和实务界对离婚诉讼财产申报有过不少讨论,司法实践中也进行过相关探索。

2022年10月30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增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这意味着,我国在立法层面正式确立了离婚诉讼财产申报制度。由此,财产申报将成为离婚纠纷案件的当然组成部分,这势必对相关审判工作和律师实务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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