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恒善律师事务所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8121115506
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房子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作者:上海恒善律师事务所时间:2022年03月22日分类:婚姻家事浏览:104次举报


房子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首先要看房产的性质,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房产取得时出资情况和取得时间,产证登记在谁的名下等因素都会影响到房产的分割。如果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那就属于个人。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起返还贷款,一般平均分割;

2、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分割部分为,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

3、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产出资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赠与是属于给子女的个人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购房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算一方父母对于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该子女个人财产;

5、婚后父母为双方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没有约定赠与给一方的,则为赠予给双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按照贡献的大小了决定具体的比例;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78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上海恒善律师事 已认证
  • 执业5年
  • 18121115506
  • 上海恒善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用户采纳

    2次 (优于80.2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次 (优于78.7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0850分 (优于95.8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08篇 (优于91.59%的律师)

版权所有:上海恒善律师事务所IP属地:上海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34340 昨日访问量:58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