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英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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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者:袁英范律师|时间:2018年09月07日|分类:合同纠纷 |18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原系同事,上诉人因资金紧张向被上诉人借款,后因种种原因无法偿还。被上诉人在上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诉人被缺席判决承担还款责任。但上诉人正处于工作变动到外地期间,为了延缓还款时间,故上诉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变动后,又说服当事人撤诉,仅诉讼费就为当事人节约一万余元,实现了诉讼目的,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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