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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立案标准

发布者:王国志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5日|分类:刑事辩护 |1352人看过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法第276条之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8000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4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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