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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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南乾川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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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小案件也不可忽略律师作用

发布者:王国志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7日|分类:交通事故 |516人看过

  有人说,律师费就像停车费,5块钱也有人嫌贵,但是当一张罚单贴在车上时,恨不得当时花20块钱找个停车位。不少当事人因为舍不得请律师反而最终承担了更大的损失。

日前,笔者在湖南开庭处理一起交通事故的案件,原告系一客车司机,开庭当天带着一大袋自己整理的材料,满怀着信心等着对方赔钱。可是,虽然原告带了各种各样的证明、协议、票据,但是杂乱无章,没有清单明细,票据证据也没有按法院要求粘贴。于是,因为原告要重新整理证据,粘贴票据,耽误了一上午的工夫,本应8点半就应该开的庭,硬是拖到了下午,法官、书记员及其他当事人只能等着。期间问原告为什么不找个律师,原告还语气强硬的说,为什么要找律师?找律师不又要花钱?这都是事实我还找什么律师,我自己来就可以。虽然在当事人看来,请律师的钱是省了,可是本应一两个小时就可结束的案件而耗了一整天,难道失去的时间就没有价值?而且,原告在事故发生后自行与所载乘客协商支付营养费、生活费等费用,如果他请了律师就会知道这样的协议被告车主、保险公司均没有参与,仅对于他们合同的双方具有拘束力,各被告无需按原告与乘客协商的数额支付,也就是说原告的这笔钱白白溜走了。在解释这一点时法官花了很长时间向原告释明法律规定,和原告进行了激烈辩论,我们坐在庭下暗暗心疼法官免费做了法律咨询,履行了普法义务。另外,原告驾驶的属于从事旅客运输的经营性活动车辆,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主张因无法从事相应的经营性活动而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的,但是原告并没有向律师咨询自然没有主张这项费用,又失去了一大笔赔款。

对于一起案件,即使是专业的律师在执业初期也不敢保证一个案件做的面面俱到从而达到理想的效果,而当事人为了省一笔律师费总认为看了相关法条和规定就认为自己已经稳操胜券了,也不问证据的形式、内容、证明目的是否有效,索要的赔偿是否有据,最终反而承担了更大的损失。在此,奉劝各位,如遇到法律纠纷一定要找专业的律师咨询,聘请律师是亡羊补牢,不想花钱请律师,就得花大钱为自己的自以为是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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