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智文律师 00:00-23:59
周智文律师
用法律帮助众人
13923303480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个人或公司转让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为什么也会构成犯罪

作者:周智文律师时间:2024年03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64次举报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情形。首先,农田、耕地、宅基地等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不能随意转让的,即使是国有建设用地、住宅用地,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属建设房屋的土地要开发到25%以上,属成片开发的土地,需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且要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转让。如果违反前述土地管理法规的规定,非法转让土地,获利超过50万,或农田5亩、耕地10亩、其他土地20亩以上,均可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司法实践中已经有很多类似的判例。


周智文律师 已认证
  • 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
    • 13923303480
    • 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62.04%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8次 (优于94.19%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6次 (优于96.01%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7940分 (优于97.2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9篇 (优于99.29%的律师)

    版权所有:周智文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85638 昨日访问量:40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