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讲一个案例,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是国家重点支持的12家大型水泥企业之一,当年在濒临破产的时候,老厂长张才奎带领大家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奋然崛起,并于2008年在香港上市。但好景不长,新厂长上位后不能服众,在2016年的时候,公司高管带领员工揭竿而起,给予公司致命的打击。其实在我们周围,高管通过不同手段背主的故事很多,比如通过自我交易完成不法利益的输送;利用公司商业秘密侵害公司权益;违反公司章程将公司资金借给他们或者给他人提供担保等等。
对于一家企业来说,高管无疑是最重要的人才,是企业生命链条中最重要的环节,因为他们是企业高层决策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地位举足轻重。那么如何规制高管的行为,保障公司的发展,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企业在选聘高管时不光是关注业务决策能力和领导管理能力,更重要的是考察个人职业道德素养。在上任之后,还要通过法律顾问等法律专业人员,定期对高管进行合法合规方面的培训,时刻敲响警钟,帮助提高自律能力。
2、章程的重要性笔者已经在之前的文章中反复强调,建议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在章程中设定管理的红线。比如约定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管的职权范围。再比如约定关联交易的规则,以及对外借款、对外担保的限制等。章程应对高管违规交易行为的追责予以明确,在没有依法披露或回避表决的情况下,赋予公司可以撤销交易行为的权利,为维护企业自身权益提供救济途径,也为高管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
3、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及时与高管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等协议,对一些应该禁止的行为作出明确约定,防患于未然。在现实中,有很多公司都害怕与高管签合同,觉得签合同太伤感情,实际上笔者认为,双方只有从一开始就接受契约,遵从规则,才能坦诚相处,长远合作。
4、建立高效科学的管理制度,在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高管的职责,不但要有日常管理要求,还要建立《关键行为考核办法》,要善于在公司出现非常情况时发现有担当的管理者。另外,还要对于高管履职中不当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承担予以明确,做到有章可循,奖罚分明。
5、创始人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通过绩效奖励、年度分红、甚至是股权激励的方式,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企业激励体系,激发高管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
6、管理成熟的企业讲究标准化操作,对于高管的离职要进行流程化管理,比如入职之前的履职承诺、入职之后的绩效要求,离职之前的专项审计等等,这些流程的设计不能随心所欲,一定要制度化、合法化、人性化。
综上,防备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在自己的房子外面多加几道法律的锁,在房子的里面再加上几个法律的报警器,这是所有住在公司这个房子里的人都必须面对的事情。当然了,有了门锁和报警器还不够,还要结合每个房子的特点量身定做,将门锁和报警器安装到合适的地方。
最后三句话送给各位企业家朋友也送给所有进行律师团队建设的同仁:
1、管理一定是要用制度管人而不是人来操纵制度。
2、千万不要用兄弟情谊来追求共同利益,一定要用共同利益来追求兄弟情谊。
3、不能纯粹用理想号召大家跟着你去追求事业,但你的事业一定要有伟大的理想。
声明:此文章转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