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勤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江苏

王永勤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江苏钟山明镜(扬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1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76230258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小三告老公与她人重婚 自己的婚姻反被判无效

发布者:王永勤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9日|分类:其他类型 |414人看过举报

年轻漂亮女子张某认识收入不菲的中年男子李某,不顾李某已婚,以腹中胎儿作要挟,要求与李某结婚。待张某成功“上位”后发现,婚后丈夫仍然风流成性,和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其中一名女子竟怀有身孕。

不甘心的张某到广州某区法院告丈夫与她人重婚,并要求分割房产。而李某因忍受不了张某婚后无理取闹,以婚姻关系破裂为由向从化市法院起诉与张某离婚。

令张某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婚姻被从化市法院证实无效,最终落得一场空。

小三以胎儿博上位

2006年,年轻女子张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13岁的中年男子李某。李某工资收入不菲,在广州还有几处房产,为人幽默风趣、慷慨大方。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双方互有好感。一次偶然,张某得知李某已婚,但因贪图物质享受,仍与李某保持联系。

原来,李某在来广州打拼之前已在湖南老家娶妻生子。原本打算将妻子和儿子的户口转入广州后,便将他们接过来一起居住。谁知中途认识了张某,一切从此改变。

2007年8月,张某怀孕,她以腹中胎儿作要挟,要求与李某结婚。李某不同意,张某扬言要将双方的事情公之于众。李某无奈,便到湖南省某法院起诉与妻子离婚。2008年3月4日,在法院离婚判决生效之前,李某迫于张某压力,与张某登记结婚。

岂知老公人外有人

张某与李某婚后初期,双方感情较好。然而,随着孩子的出生,李某对张某逐渐冷淡,且经常夜不归宿,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不久,张某发现李某手机里有暧昧短信。经调查发现,李某背着张某与程姓、刘姓两名女子有不正当关系,且刘姓女子已怀孕3个多月。

张某气愤之余,一纸刑事诉状将李某告上广州某区法院,指控李某与刘某重婚。而李某也因为受不了张某婚后无理取闹,干涉自己自由,以婚姻关系破裂为由,向从化市法院起诉与张某离婚。

【小标题】小三婚姻被判无效

从化市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李某在与前妻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时,又与张某登记结婚,存在重婚事实,李某与张某的婚姻可能是无效婚姻。而一旦查证李某与张某婚姻无效,则张某指控李某与刘某重婚的罪名便不成立。从化市法院遂函告广州某区法院暂停李某刑事重婚案件的审理,待从化市法院民事判决后再恢复审理。

经从化市法院调取湖南某法院判决书,证实张某与李某的结婚登记日期为2008年3月4日,该日期在李某与前妻离婚判决生效之前,李某显然存在与张某的重婚事实。因此,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宣告张某与李某婚姻无效。

庭审中,张某要求分割共同居住的房屋。经法院查实,张某所谓共同居住的房屋,其实是李某在与张某登记结婚之前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不能予以分割。法院依法驳回了张某的诉求。

法官分析,张某意图通过刑事自诉惩治李某婚姻出轨,欲在民事诉讼中获取财产份额,但却因自身婚姻无效而意愿落空,令人唏嘘。

声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投诉通道】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江苏 扬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76230258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63065

  • 昨日访问量

    48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王永勤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