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婕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赵某某与于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者:袁婕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合同纠纷 |1278人看过

案件描述

基本案情:

赵某某与于某某于2010年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赵某某一次性付清房款,于某某收到房款后协助赵某某过户。赵某某依约向于某某一次性付清了房款,但在过户前于某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刑拘。而于某某与蒋某某是夫妻,虽然合同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登记在于某某名下,必须要有于某某与蒋某某的签字才能过户办理过户手续。因此,我所接受了赵某某的委托,由我办理此案。

办案记录:

1、本所依法接受原告赵某某的委托,由我办理该案。与当事人签订特别授权委托书。

2、认真分析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得出本案是因被告违约而引起,所以我们立即准备好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了违约之诉。

3、法院受理案件后,我们又发现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被告之所以不能依约协助原告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是因为房屋是被告夫妻共同所有,而被告却因涉嫌犯罪被刑拘。所以即使法院判决原告胜诉,被告也无法协助被告完成过户手续。

4、在法院判决原告胜诉后,再等被告的刑事判决,等刑事判决结束后,由我们委托公证机关到被告关押场所去办理被告授权其妻子由其妻子全权办理房屋过户的公证。

5、最后,拿着公证书和判决书,由原告和被告的妻子一起在房交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办案心得:

办理此类既涉及民事又涉及刑事的案件,如果两个案件有一定的关联,一般要等刑事案件判决后,再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先提起民事诉讼的话,要明确告知当事人可能存在的风险,也就是既使原告胜诉也是有可能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让当事人有相应的心理准备。同时要了解此类案件公证的相关程序。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