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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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法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知识产权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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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

发布者:邓海峰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工伤赔偿 |1191人看过

一、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

二、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认定工伤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劳动部门做职工劳动伤残鉴定

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j十级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你说的伤情如果是右脚跟骨折可以构成十级伤残

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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