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纠纷费用
1.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2.起诉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起诉费用数额。
3.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起诉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4.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经济纠纷律师代理费:
1.律师代理费的金额要看情况,一般是和律师协商解决的。
2.不同地区、不同律师、不同案情、不同争议都会影响律师代理费的数额,比如争议起诉标的越大,律师费占的比例一般也就越低,当然,还要结合案情的难度、律师的水平等情况而定。
3.最好是直接与要聘请的律师沟通后协商确定。
经济纠纷起诉费具体交纳金额: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借款合同纠纷证据
1.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
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5.还款通知书;
6.还款付息凭证;
7.利息计算明细;
8.利息计算的依据;
9.其他证据。
三、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证据
1.合同及变更合同内容的协议、批注或者批单;
2.投保单;
3.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4.预约保险合同及预约保险单;
5.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6.投保方不申报、隐瞒、错误申报主要危险情况的证明;
7.投保方关于保险标的过户、转让、出售的书面通知;
8.投保方通知保险方保险标的的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的证明;
9.保险方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合理建议;
10.由于投保方的故意而发生保险事故的证明;
11.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的证明;
12.投保方发生事故当时实际遭受损失的证明;
13.损失物资价值和投保方从第三者取得赔偿的证明;
14.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