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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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法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知识产权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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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转让

发布者:邓海峰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知识产权 |13646人看过

 1、商标转让: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协议,双方共同签署书面申请书提交给商标局,具体由受让人办理。商标核准同意的,予以公告,发放核准转让证明。

     举例说明:苹果IPAD商标由于没有签订书面转让协议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导致唯冠反悔,苹果付出6000万美元的代价。

    2、相同和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一句话: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否则商标局不予核准。

    举例说明:转让人拥有中文和英文商标,那么中英文商标应当一并转让,不能单独转让,也不能分开转让给不同的人。

   3、特殊情况不准转让: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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