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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作者:唐雯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81次举报


 一、交警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案的,须做好报案记录。属于重大、特大事故的,应当立即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告。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移送主管部门,并通知当事人。

  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收缴非法装置;

  (五)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需要采取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行政强制措施的,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五)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一式二联)存档联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交警行政强制措施

  二、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怎么处理

  “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出具强制措施凭证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措施,如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等,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交警强制措施能撤销吗

  交警强制措施可以进行申请,通过后可以撤销。交警作出的强制措施是属于行政行为,当事人对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通过的,可以撤销强制措施。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唐雯,女,汉族,株洲县人,党员,系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骨干律师。唐雯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于2012年一次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株洲
  • 执业单位: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30220********10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