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君耀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广东红方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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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侵害商业秘密,谭律师代理全部胜诉

发布者:谭君耀律师|时间:2017年02月13日|分类:专利 |26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广州某电偶公司诉广州某电子公司、欧某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谭律师代理被告一方。原告以电子公司、欧某获取其商业秘密为由,起诉两被告要求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等十万余元。
  经谭君耀律师充分阐述代理观点,法庭采纳了谭律师意见,认为原告未清楚地指明其技术秘密所涉及的制作工艺、技术指标等具体内容,其所主张的技术秘密内容不明确。主张的产品的功能亦不符合秘密性的条件。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其对其经营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不能证明被告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其客户资料等。
  综上,原告不能证明其主张的“商业秘密”符合法定条件,亦不能证明两被告侵害其经营信息,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原告主张两被告共同侵犯其商业秘密,缺乏事实依据。因此,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我方获得全部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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