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8日,作为广西律师协会民商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桂林律师文金发参加了广西律师协会民商专业委员会在梧州举办的2012年年会以及民间借贷合同法律业务研讨会。
区律协民商委员二十余名委员出席了当天上午的年会,民商委员会主任刘晰律师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来年的工作计划,副主任李家庆律师组织委员学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履职考核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年度履职考核评分细则》,委员们围绕刘晰主任及李家庆副主任的发言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取得共识。
应邀出席下午的民间借贷合同法律业务研讨会的嘉宾有梧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覃建华,梧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刘炽先、副会长甘堃、副会长卢轩、秘书长冯勤等,研讨会还特邀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戴敏出席会议,自治区律协民商委主任、副主任及委员二十余人以及来自全区的部分律师,共计七十余人参加了下午的研讨会。刘晰主任在会上作了《民间借贷的范围及法律规制》专题演讲,戴敏法官以法官的视角作了《审理民间借贷的若干问题》专题演讲,与会人员表示本次研讨会受益匪浅。
文金发律师向本次大会提交的论文《浅议民间借贷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及证明标准》被收入大会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