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炳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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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炳涛律师代理向某强奸案获缓刑判决

发布者:杨炳涛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18日 17人看过 举报

2026-08-18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2024年8月26日0时许,被告人向某在位于某市某区某镇某村的其租住处内,强行与前来借用充电器的被害人方某发生了性关系。案发后,向某于2024年9月2日因涉嫌犯强奸罪被某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并于同年9月14日被依法逮捕。在羁押期间,向某家属积极代为赔偿被害人方某的经济损失。2024年11月22日,向某家属代其与方某正式达成和解协议,方某对向某的犯罪行为出具了谅解书,表示予以谅解。鉴于向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取得被害人谅解,某检察院于2024年11月28日决定对向某取保候审。随后,某检察院以某检刑诉〔2024〕XX号起诉书指控向某犯强奸罪,向某法院提起公诉。某法院于2025年1月3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辩护人杨炳涛到庭参加诉讼。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对被告人向某的量刑情节认定以及是否适用缓刑的问题。首先,关于定罪,向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方某发生性关系,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完全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控辩双方对此均无异议。其次,关于量刑情节,向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构成坦白;其此前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更为关键的是,向某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且向某本人自愿认罪认罚。辩护人杨炳涛据此提出对向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公诉机关经审查后,亦认可上述量刑情节,并给出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量刑建议。法院需依法审查上述从宽情节是否成立,以及向某是否符合宣告缓刑的法定条件。

 

【裁判结果】

某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向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方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在量刑方面,法院认定向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其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辩护人杨炳涛提出的相关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均适当,法院予以采纳。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六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向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律师价值】

杨炳涛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的辩护作用。首先,在策略制定上,杨律师准确研判案情,在确认强奸罪定性无异议的前提下,将辩护重心转向量刑辩护,力求为当事人争取缓刑结果。其次,在证据组织与客户沟通方面,杨律师积极指导并协助向某家属与被害人方某进行沟通协商,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书,为适用缓刑奠定了核心事实基础。最后,在庭审中,杨律师精准梳理了坦白、初犯、认罪认罚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其专业、充分的辩护意见被法院全面采纳,最终成功帮助当事人获得缓刑判决,实现了辩护效果的最大化。

杨炳涛律师,联系电话:18732602265,执业于天津睿己律师事务所,,为律所主任、创始人。执业十多年以来成功办理了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廊坊
  • 执业单位:天津睿己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20120********65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工伤赔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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