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辉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982195329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职工利用单位资源兼职,用人单位能否马上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沈辉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26次举报

【案情回顾】

小牛是一家网络公司的网管。网管的活儿繁杂琐碎,难度不大却十分 “熬”人。近年来,眼看着同学们都开上了崭新的爱车,小牛也加快了自己的购车进程。可是兜里银子有限,小牛便悄悄在网络上接活儿赚外快。

成功的几单生意让小牛信心倍增。业余时间压根干不过来,小牛便在工作时间见缝插针地干上一点。但他很是小心,先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私活尽量留到下班后。这天经理和同事们都离开后,他接着修改网页,没想到经理忘记带重要文件又折回来了。自己太过于专注,经理在电脑旁边联系敲击桌面小牛才缓过神来,于是赶忙关掉正在设计的网页。小牛心里一直打鼓,这下可被经理抓个现行。

几天后,小牛接到公司发的违纪辞退通知,理由是在外兼职,利用公司设备为个人谋利。小牛很是不平:自己干私活是在下班时间,并没有影响本职工作,也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为什么要被公司辞退?

【企业劳动法律顾问解析】

本案中,公司解雇小牛的理由有两个:一是因为他在外兼职,二是因为他用公司的设备为个人谋利。

对于兼职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中对过失性解约增加了 “兼职”的内容,其第39条第4款规定: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用人解除兼职员工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 “严重影响”,或用人单位对兼职提出过反对意见,劳动者拒不改正。但这两个条件都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才行。本案中,用人单位在没有履行教育程序,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小牛兼职影响了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显然是欠妥的。

关于利用公司设备为个人谋利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关键要看单位的制度中是否有相应规定。如果劳动者的该类行为确实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合法制定的有效的规章制度,可以被解雇。

具体到本案,任何一个处理理由的不成立,都会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无效。企业在处理职工当中,处理理由切莫贪多,所列明每个处理理由都应当确保成立。

沈辉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4年
  • 13982195329
  • 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88.22%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465次 (优于99.97%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64次 (优于99.5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57435分 (优于99.8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638篇 (优于94.99%的律师)

版权所有:沈辉律师IP属地:四川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20916 昨日访问量:43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