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经常会听到这种说法,女方怀孕期间不能离婚,这其实是对法律的误解,针对不同情形以及提出离婚的当事人不同,结果也会不同。女方怀孕期间,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出离婚,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案情简介:许某与张某于2014年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因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许某遂至法院起诉离婚,张某同意离婚。经法院查明,夫妻双方未生育婚生子女,许某现已怀孕,张某要求待孩子出生后进行亲子自鉴定,许某同意进行鉴定,并要求张某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法院判决:准予许某与张某离婚。
律师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首先,男方并非只有在女方怀孕的情形下不能提出离婚,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还包括:
1.分娩后一年内;
2.中止妊娠后六个月。
其次,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内以及中止妊娠六个月期间,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提出离婚:
1.由女方提出离婚的;
2.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如所怀的孩子并非男方亲生骨肉、女方存在家暴等危及男方生命安全的行为等;
3.男女双方经协商一致到民政局登记离婚的。其他情形下,男方在女方怀孕、分娩一年后、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的,法院将裁定驳回起诉。故在女方怀孕期间要求离婚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双方对离婚的各项条件达成一致,到民政局登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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