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字了但没办理离婚登记有效吗
现实中,存在一些夫妻签订《离婚协议书》后,一方反悔拒绝办理离婚登记,那么签了字但没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答案是无效的,但是在诉讼离婚时有用。
基本案情:
张某与李某结婚后,张某在与李某婚姻关系存在期间,与婚外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同居,李某知道后,要求与张某离婚,张某同意离婚,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自愿离婚,张某因出轨,自愿补偿李某15万元。后张某反悔,拒绝支付补偿费用,拒绝办理离婚登记。李某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张某向李某支付补偿款15万元。
法院判决:
准予李某与张某离婚。张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李某支付补偿款15万元。
律师评析: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离婚登记需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再发给离婚证,即《离婚协议书》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办理离婚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虽然《离婚协议书》协议未经离婚登记属于无效,但是有用。一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反悔拒绝办理离婚登记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诉讼证据提交,《离婚协议书》中的关于夫妻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损害赔偿等方面的约定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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