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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代位继承的适用两大条件

作者:沈辉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99次举报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应继承的遗产。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在代位继承关系中,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叫做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叫做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叫做代位继承权。

(1)只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权。

(2)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法定继承办理。代位继承人无论多少,只能继承被代位人所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具有同等的代位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5. 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26. 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27. 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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