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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成都房地产律师分析中国房产市场

作者:沈辉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93次举报

成都房地产律师分析中国房产市场

1.房地产业区域发展很不平衡,区域分割明显。中国房地产业发展不平衡,一方面表现在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大大快于中西部地区,另一方面则表现在广东、上海、北京、江苏、浙江五省市房地产投资、交易占全国的一半以上。从空间分布上看,中国房地产业增长将以华东地区为主,未来房地产业的投资中心也将集中在东部五省市上面。

总的来说,中国东西部差距很大。这是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地区经济体制改革的程度相适应的。房地产市场的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也影响着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从而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或者说,处于一个较低的发展阶段。

2.房地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1995。1997年,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由33 482个减少到21 286个。尽管如此,房地产企业规模仍然很小,1996年我国房地产企业平均每个公司总资产7 100万元,平均净资产只有1780万元。从所有制结构看,公有制房地产企业占据主导地位,虽然其比重处在下降趋势之中,其主导地位却十分稳固,从隶属关系看,绝大部分房地产企业都是市、县一级所有,乡镇一级的不少。从资质级别看,中低级别企业占主导地位,无级企业仍占很大比重。

3.房地产业对外开放的门户日益扩大。中国房地产业对外开放的步伐很快。从1992年以来,外资(主要是直接投资)已成为中国房地产业投资的重要力量。1995~1997年间,利用外资占整个房地产投资资金来源的12%左右。1998年由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利用外资的比例下降到8.8%。这主要是因为中国房地产投资中外资主要来源于东南亚国家的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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