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成都劳动工伤律师事务所律师沈辉撰写。)
工伤保险补偿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对其给予一定的补偿和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其意义在于:第一,使每一个体发生的工伤损害的承担由全社会负责;第二,能够对遭受工伤损害的劳动者利益提供充分的保护,第三,使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能得到迅速的补偿成为可能。
我国工伤保险补偿制度的特点有:
第一,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如未依法参加保险,将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一旦发生工伤就要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缴费主体仅仅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为此不需缴费;
第三,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因,用人单位的参保率较低,即便如笔者所在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情况也不尽如人意;第四,对劳动者的补偿水平较低,如一次性工亡补偿金仅为48-60个月的平均工资,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
13年 (优于88.22%的律师)
2465次 (优于99.97%的律师)
264次 (优于99.53%的律师)
157435分 (优于99.81%的律师)
一天内
638篇 (优于94.99%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