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父母来说,孩子就是自己的生命,一旦孩子的生命受到威胁,父母肯定会想尽办法去尝试救治自己的孩子。
最近一部电视剧《亲爱的小孩》开播,以女性怀孕、生育、婆媳关系等问题吸引了人们的眼球。剧中夫妻关系破裂离婚,离婚后夫妻俩也重组家庭重新生活。不过多年后,女儿却得了白血病,在尝试各种方法后,女人为救绝症女儿,不得已与前夫生二胎,想利用脐带血来进行骨髓配型。
这样的情况在电视剧中是为了渲染剧情,但生活中,不乏一些父母因为孩子患病,选择再生一个的情况。
对于这样的行为,很多人对此看法褒贬不一。有人认为这样对二胎不公平,因为生孩子的目的就是“救生病的孩子”,而并非是“父母生命的延续”或者是“爱情的结晶”。两个孩子从出生开始,就不对等。
但是在法律上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享有平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受到法律的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当然,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并不是提倡生育非婚生子女。
人们都应该在婚姻中保持自己的一面。丧偶式育儿要不得,为了孩子放弃自我和爱人要不得,但快刀斩乱麻及时抽身的果断要有。方一诺用离婚和自伤的方式换来的教训,希望能叫醒那些具有同样遭遇的女性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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