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伟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涉外法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民间借贷纠纷2015石民初873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李大伟律师|时间:2017年09月07日|分类:债权债务 |60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介绍】李大伟律师团队代理原告起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律师团队指定优秀的诉讼方案,让被告无处遁逃,最后被告履行了债务,原告撤诉。如下:

原告:陈某某,身份证地址:安徽省阜南县。

委托代理人:李大伟,是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某某,住广州市番禺区。

被告:何某某,住广州市番禺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某某诉被告张某某、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陈某某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陈某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某某撤回起诉。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