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案例当前位置:首页 > 亲办案例

陈某某贩卖毒品案

2017年10月24日 | 发布者:王国强 | 点击:52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被告人陈某某经事先电话联系,至本市闵行区某路路口,将一包甲基苯丙胺(冰毒)以人民币250元的价格出售给吴某某,交易完成后被民警抓获。被告人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陈某某经事先电话联系,至本市闵行区某路路口,将一包甲基苯丙胺(冰毒)以人民币250元的价格出售给吴某某,交易完成后被民警抓获。被告人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本案中陈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律师在此类案件中,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当事人及案件情况,争取做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王国强律师 入驻12 近期帮助过:2481 积分:4475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王国强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王国强律师电话(18217668868)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8217668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