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案例当前位置:首页 > 亲办案例

陈某、叶某某等寻衅滋事案

2017年10月18日 | 发布者:王国强 | 点击:464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本案中,被告人陈某、林某某与李甲(另案处理)等人至宝山区某快递公司转运站发货。期间,被告人林某某因转运站同事宋某某怀疑其将电瓶车充电器拿走而与宋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推搡。在被告人陈某、林某某的指使下,被告...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中,被告人陈某、林某某与李甲(另案处理)等人至宝山区某快递公司转运站发货。期间,被告人林某某因转运站同事宋某某怀疑其将电瓶车充电器拿走而与宋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推搡。在被告人陈某、林某某的指使下,被告人叶某某、李甲分别纠集多人至转运站实施报复。当日20时30分许,被告人林某某与被告人叶某某纠集到场的被告人封某某、李乙和蒋绍博(另案处理)共同对被害人宋某某和王某某拳打脚踢,造成二人轻微伤。


在本案中,由于情节并非特别严重,所以多数被告人被判拘役,甚至缓刑。在类似案件中,辩护人主要从被告人如实供述罪行,系初犯偶犯,并已获得被害人的谅解等方面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宣告缓刑。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王国强律师 入驻12 近期帮助过:2481 积分:4475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王国强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王国强律师电话(18217668868)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8217668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