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时,很多当事人缺乏维权的意识,大部分是会在工伤事故发生很久以后,才找到我们,希望帮助维护合法权益,获得相应的赔偿。然而在此时,由于缺少固定证据的意识,导致最后维权过程中因为缺乏事故发生时的关键证据而失败,最终致使当事人抱憾终身。那么,下面来为大家细细的讲解一下: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有:
(1)医疗待遇。其中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 ;康复性治疗待遇,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
(2)停工留薪期待遇。
(3)伤残待遇。包括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4)工亡待遇。包括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为了尽最大可能的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在工伤发生后,你应该做以下事情保存证据:
第一:拨打120急救,生命和健康才是是最重要的;
第二:马上拨打110报警,让派出所留有接处警登记并保留相关笔录证据,在实践中有很多人打了120就忘记打110报警,事后才报警,事后报警的效力较低;
第三:尽量用手机或相机对现场拍照,保留作为证据,拍照一定要注意将总体和局部结合起来,防止只拍摄了局部,而不清楚发生事故的地点;
第四:在法定时效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不要因为住院或其他事由耽误时效,如果您超过时效以后才申请工商认定劳动仲裁的,你可能将丧失获得赔偿的机会;
第五:住院期间或出院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后期医疗费评估等,以固定损害后果;
第六:收集证据证明自己是在工作时受伤或上下班途中受伤或其他属于工伤的情形;
第七:收集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证人证言、工作证、工作服、工资条,为维权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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