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陷阱1:“吃差价”
中介或经纪人通过隔离卖方和卖方的方式,通过如时间差等手段赚取中间差价,这种操作手法在非正规中介公司或无良经纪人中非常常见。虽然这种行为从法律上来说不算违法行为,但这对买卖双方利益角度来说是涉嫌欺骗的行为,另外这样做还存在隐藏的风险,如果中介“时间差”失败,其将用各种理由延迟或撕毁和卖方达成的协议,极大损害卖方利益。同时也会造成买房成本增高。
其中“公证委托”是最常见的一种“吃差价”方式,所谓“公正委托”是指中介一方假扮购房者,以低价签订购买合同,同时和卖方以公证委托方式承接过户等所有手续。由于购房只需缴纳订金,只需在一定时间内把签约房屋卖给下家,利用买卖双方不见面的空子提高卖价,且由于公证委托书的作用房屋过户时可暂时不定过户名,所以就可形成一个完整销售过程。中介赚取中间差价。
范律师支招:
一、作为卖房者应该选择信誉好的中介卖房,在交定金前,买房者要求卖方、买方和中间方见面,特别是在谈价格、过户的时候,买房者一定要求与卖房者见面。同时,为防止中间方派人冒充,要看房主的身份证。
二、不要轻易交定金,必须在房价基本谈好后再交定金。
三、买卖双方在过户前,应该到就近的区属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咨询一下,弄清到底应该交多少税费,心中有底,防止中介从中多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