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遭遇了法律纠纷,通过协商又无法的解决的时候,就需要果断地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诉讼是怎么进行的呢?都有哪些流程呢?
一、我们需要首先确定管辖的法院,也就是我们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管辖法院选择错误,最终的结果就是被驳回起诉,白白地浪费了金钱不说,更是浪费了时间。一般说来,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提起诉讼,这个就是法律中的地域管辖。当然,个别情况下也有例外,比如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既可以由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另一个管辖原则是级别管辖,绝大多数的民事纠纷都是由基层法院受理。只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才会由基层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也就是中级法院受理。
二、确定案由和诉讼请求。
我们在确定了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后,就需要确定我们起诉的案由和具体的诉讼请求了,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不然,案由的选择直接决定了将来对法律的选择,案由选择错误,很可能导致我们的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比如因乘坐汽车受伤,如果我们选择运输合同纠纷的案由,则我们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就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起草起诉状。
在我们确定了管辖法院,案由,明确了具体的诉讼请求后,就需要将我们的诉讼请求通过起诉状的方式反映出来,而起诉状也就会成为原被告双方攻防的第一个阵地。
首先,在起诉状中,我们必须要明确被告是谁,是否真实存在,因为已经死亡的公民或者注销的法人是不能成为被告的。
其次,要将我们的诉讼请求明确具体的写明,有时候还需要单独列举一个清单来详细说明我们的诉讼请求。
再次,要说明我们起诉的理由,也就是我们为什么要起诉对方,特别是为什么要用某一个案由来起诉对方。
四、收集并组织证据。
证据是我们,也是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所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我们的诉讼请求要得到法院的支持,就必须向法院提供能够支持我们请求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等。
在收集到这些证据后,更重要的就是要将这些证据通过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也就是组织证据,通过对证据的组织来证明我们的请求合理合法,对方的辩解无理无法,这一步将在庭审质证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一套组织混乱,缺乏逻辑,没有条理的证据很难达到我们的证明目的,也很难展现案件的事实。
五、到法院起诉。
在我们做好以上准备后,就可以到法院递交诉状和证据了,法院受理后,需要我们预交诉讼费用,缴费后,案件就算是正式立案了。接下来,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给双方送达传票和举证通知等;
六、开庭审理。
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然后进入对证据的质证阶段,这一阶段是全案的核心阶段,我们需要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以及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的质证,当然,对方也会对我们的证据进行质证,正如前面所说,如果我们的证据组织混乱,缺乏逻辑,没有条理,那么在这个阶段将会非常的被动,很可能无法达到我们的证明目的,导致最终诉讼的失利。
质证完成后,就是辩论阶段,我们需要准确把握案件焦点,并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详细论述,对案件焦点的把握错误,很可能造成整个诉讼的彻底失败。比如当案件的争议焦点从是不是某某撞的,变成某某撞没撞到时,整个举证责任将会发生逆转,本来应当由一方承担的举证责任将会转移到另一方,如果这一个客观事实双方其实都无法证明的话,那么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将会依法承担败诉的风险,显然,争议焦点把握错误后,本来应该是一方败诉的结果就变成了另一方败诉了。
七、提交最后对案件的意见。
如果委托了律师代理的话,这个意见就是代理意见或者代理词,这个意见里面需要对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详细说明,以争取法官的支持。
八、判决和上诉。
判决出来后,如果我们不服,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的法院改判。
九、执行。
如果双方都没有上诉,而判决又有可执行内容时,就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依法申请法院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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