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离婚时,双方自愿平等签订履行权利义务的“合同”,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对于不履行离婚协议有哪些救济途径及后果?
一、一方不履行生效离婚协议救济途径
1、向法院提出诉讼
离婚后一方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离婚协议履行有争议的情况
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经过判决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费等问题,就可以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
二、离婚协议书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1、需要承担继续履行生效离婚协议的败诉风险
离婚协议书有一方不履行的情况,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离婚协议书部分无效/被撤销
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则会撤销离婚协议,否则,会判决另一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由上我们可以知道,生效的离婚协议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离婚协议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协议约定的,是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能进行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