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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小三”的财物能否要回

发布者:宋琳律师|时间:2019年10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278人看过

赠与“小三”的财物,原配能否要回?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丈夫杨某婚内出轨甚至给“小三”买豪车,妻子李某愤而向法院起诉要求“小三”返还。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和杨某系夫妻关系一次李某在查询杨某的银行流水时发现有笔88万余元的巨额转款。

    经李某多次盘问后杨某承认与钟某的情人关系,并承认为钟某全款购买了一辆路虎汽车。随后李某要求钟某立即返还该车,钟某拒绝返还并将车辆转移。为此李某以不当得利为由将钟某告上法庭。


审判结果

法院依法认定李某、杨某系合法夫妻关系,钟某取得的88万余元购车款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不当得利,钟某应返还妻子李某人民币88万余元



“小三”发抖音视频岂料成出轨证据

    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离婚案件,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鞠某为了“小三”向原配黄某起诉离婚。黄某不同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没想到“小三”拍下其与鞠某共眠视频发抖音炫耀。

    原配黄某发现后,立刻保存视频,待鞠某今年再次起诉离婚时同意离婚,并将视频作为证据提交法庭。

    审判结果: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孩子一人抚养一个,鞠某向黄某支付损害赔偿金4万元整。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出轨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但是擅自挪用夫妻共同财产就涉及到法律问题,已婚的人士要时刻记得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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