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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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执业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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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罪一案被判缓刑

作者:刘旭波律师时间:2016年12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10次举报
2016-12-30

  祝贺陈某飞窝藏罪一案被判缓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下午在青田县人民法院对陈某某故意杀人案、陈某飞窝藏案进行了宣判,法院虽然认定陈某飞的行为构成窝藏罪,但是只判处陈某飞拘役6个月,并适用缓刑。委托人及其亲属对刘旭波律师的成功辩护表示了感谢!

刘旭波律师,又名刘一江,青田律师,青田县律师,联系电话:133-5707-2985,0578-6834947(办公室)Q...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丽水
  • 执业单位:浙江五洲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311198910260421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浙江五洲律师事务所
13311198910260421 法律顾问、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