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连发律师
姜连发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辽宁-沈阳执业25年
执业年限25
13504007916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7:00-22:00

涉案标的 800 万水处理发明专利确权胜诉|姜连发律师代理专利权人成功撤销专利无效决定

发布者:姜连发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20人看过 举报

2026-06-30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核心专利遭对手双重无效冲击,800 万市场权益岌岌可危

当事人自主研发锅炉与工业循环水电解除氧防垢一体化水处理发明专利,该技术广泛应用于城市供暖、工业冷却系统,凭借节能、常温运行、同步除氧抑垢的差异化优势,占据区域水处理设备核心市场,对应设备销售、技术许可潜在经济价值约 800 万元。

专利授权投入市场后,同业竞争企业联合第三方自然人,先后两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主张涉案专利不具备《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提交十余份教材、行业手册、在先专利作为对比文件,要求宣告专利核心权利要求无效。

国知局经口头审理后作出无效宣告决定,认定涉案专利核心技术方案已被多份现有技术完全公开,除氧、防垢属于公知技术简单叠加,割裂两项功能的内在关联,据此宣告专利主权利要求部分无效。一旦该决定生效,当事人将失去全部技术独占权利,已签订的设备供货、技术授权合同面临违约,800 万市场收益将全部落空。当事人多方咨询后,委托姜连发律师全权代理专利行政一审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案涉无效决定、恢复专利权完整效力。

二、代理难点:无效决定事实认定存在多重瑕疵,技术比对、法律论证双重攻坚

姜连发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全部卷宗材料,锁定本案三大核心抗辩难点:

1.行政机关技术比对逻辑错误无效决定将两份独立现有技术文献拆分拼凑,直接认定 电化学除氧”“药剂投加防垢属于公知技术简单组合,完全忽略专利将两项功能耦合为一体化方案的创新构思,错误割裂专利技术的有机整体,违背创造性评价 整体看待技术方案的法定原则。

2.现有技术与涉案专利存在关键技术鸿沟对比文件记载的电化学除氧工艺要求水温 70℃以上,且仅依靠药剂单独防垢;而涉案专利可在常温 5-25℃实现除氧,核心创新在于电解生成的絮凝铁氢氧化物同步充当结晶核心实现防垢,药剂仅起到加速反应的辅助作用,两者反应机理、技术效果、解决的行业痛点完全不同,无效决定未区分上述本质差异。

3.多项事实认定缺乏证据支撑国知局直接推定现有技术使用铁合金阳极时反应路径与专利完全一致,未提供任何实验、文献佐证;同时错误认定专利除氧、防垢步骤相互独立,与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体化协同技术方案完全相悖,存在多处事实认定不清。

此外,对方提交近 20 份行业教材、专利、检测报告作为佐证,律师团队需要逐一完成技术质证、区分公知常识与创新特征,同时筛选补充大量行业检测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文件、行业推广文件作为反证,举证质证工作量极大。

三、姜连发律师代理核心办案思路

(一)分层拆解专利创新点,区分 “公知手段” 与 “一体化耦合创新”

律师团队摒弃单一法条抗辩模式,采用技术特征分层比对法

1.梳理专利完整技术链条:外加直流电铁合金阳极除氧生成絮凝氢氧化物结晶核心药剂辅助加速反应盐类随絮体同步排出,论证整套流程是相互依存、协同增效的完整方案,并非除氧、防垢两个独立工序简单拼接;

2.逐一拆解对方提交的全部对比文件,列明每一份文献的技术局限:或仅高温除氧、或仅单纯药剂防垢、或无絮体协同除垢机制,证明现有技术不存在 常温电解 + 絮体同步抑垢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法轻易得到该组合方案。

(二)直击无效决定事实认定漏洞,逐项举证推翻行政机关核心论断

庭审中,姜连发律师围绕判决书最终采信的三大关键瑕疵展开完整论证:

1.针对 现有技术可直接采用铁合金阳极实现相同反应:提交电化学检测报告、专业教材文献,证明铝阳极、铁阳极电化学反应产物、絮凝特性存在本质区别,无效决定该推定无事实依据;

2.针对 水温、防垢机理差异:提交多份第三方水质检测数据、行业成果推广文件,证明专利常温运行、絮体结晶防垢是突破行业传统技术偏见的关键创新,长期以来行业均排斥铁氢氧化物进入锅炉水路,本专利反向利用该物质实现双重功能,具备突出实质性特点;

3.针对 药剂作用认定错误:明确专利中 NaOH、碳酸钠仅用于加速电解反应,并非对比文件中单纯沉淀软水剂,无效决定混淆药剂功能,错误认定防垢手段属于公知技术。

(三)紧扣专利法创造性审查标准,规范法律论证逻辑

结合《专利法》关于创造性 “突出实质性特点、显著进步” 的裁判规则,向法庭阐明:评价创造性不能机械拆分技术特征,应当站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视角,结合专利要解决的行业难题、实际技术效果综合判断。涉案专利同步解决传统设备高温能耗高、除氧防垢分两套设备、水垢难清理三大行业痛点,取得显著优于现有技术的综合效果,完全符合发明专利授权标准。

同时,律师区分行政程序逾期证据、新提交技术佐证,规范完成证据三性质证,剔除对方无关联性的行业宣传册、通用化学教材等无效证据,夯实己方证据链效力。

四、案件裁判结果:一审法院全面采纳代理意见,撤销专利无效决定

法院经庭审质证、合议庭评议,完整采信姜连发律师全部代理观点,作出一审判决:

1.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无效宣告决定存在多处事实认定不清:错误推定现有技术反应机理、未区分专利与对比文件水温、防垢核心机理差异、割裂专利除氧防垢一体化技术关联;

2.认定无效决定对专利创造性的评价逻辑违反专利法审查规则,法律适用错误;

3.判决撤销案涉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责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两份无效请求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本案胜诉后,当事人涉案 800 万市场技术权益得到完整保护,核心发明专利效力恢复稳定,后续顺利开展全国范围内设备推广、技术许可业务,彻底化解同业竞争带来的知识产权危机。

五、案件办案总结

本案属于典型发明专利确权行政诉讼胜诉案例,姜连发律师团队的办案核心价值体现在三方面:

1.技术 + 法律复合化代理:跳出纯法律条文抗辩,深度吃透水处理电化学专业原理,用检测报告、行业文献、成果鉴定等客观数据支撑创新点论证,弥补单纯法律说理的薄弱性;

2.精准定位行政决定瑕疵:没有笼统主张专利具备创造性,而是逐条拆解无效决定事实、法律两处硬伤,引导法官聚焦行政机关认定逻辑错误,大幅提升法院采信概率;

3.完整保全客户商业利益:诉讼阶段同步梳理专利对应的设备销售、许可合同材料,向法庭说明专利失效对应的巨额经济损失,强化涉案专利的市场创新价值论证,最终实现撤销无效决定、守住核心知识产权的代理目标。

对于装备制造、环保水处理行业企业而言,核心发明专利遭遇同业无效冲击时,应当尽早委托兼具技术解读能力与专利行政诉讼经验的律师介入,从技术机理、对比文件比对、法律审查标准多维度构建抗辩体系,最大化维护自身技术独占权益。


姜连发,男,现为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中国国籍,辽宁大学化学院1995级校友,大学本科、硕士学历。20...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沈阳
  • 执业单位: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2101200110873016
  • 擅长领域:专利、商标、反不正当竞争、著作权、知识产权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
12101200110873016 专利、商标、反不正当竞争、著作权、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