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冬亮律师

  • 执业资质:1500120**********

  • 执业机构:重庆新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刘某与苏某、米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张冬亮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5日|分类:债权债务 |54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被上诉人刘某自2015年陆续借钱给上诉人苏某,前后共计150余万元,其中有三次出具了借条,最后一次2016年10月出具一张60万元的借条,经出借人刘某认定,至起诉之时,苏某仍下欠被上诉人款项46余万元。后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因双方经济来往非常频繁,在双方提交往来流水后,法院只认定了42余万元的本金及较低利率计算相应利息。后上诉人苏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予以维持原判。

律师点评:本案中,因双方经济往来较多,已经分不清每笔款项的性质,故法院在认定借还款项时,只有拉通计算得出仍欠款项。

律师建议:1、如本案情形的,建议借贷双方先做结算,便于主张权益,减少利益损失;2、在借条出具时,应当载明利息计算方式,便于作出判决。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