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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没登记有继承权吗

作者:旷良勇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68次举报


 一、二婚没登记有继承权吗

  没有登记不是属于的夫妻关系也就不是对方的配偶,不能法定继承。

  除此之外,还要看二婚的具体时间:

  如果是1994年之前就二婚,那么即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也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这时配偶是有继承权的,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是1994年之后二婚,由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因此未经登记就不属于婚姻关系,其属于同居关系,没有法定继承权。

  在第二种情况下,如果同居的一方长期与之共同生活并照顾另一方,那么根据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适当分得遗产,但这不属于基于夫妻关系的法定继承权,而是法律对权利义务平等原则的肯定。

  二、夫妻如果是二婚第一继承权人是谁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

  (1)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2)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

  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3、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意:

  (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2)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参与继承,当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7、胎儿

  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一般要是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遗赠的话,那么就不会通过法定方式来继承遗产,自然此时也就不会区分什么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毕竟在遗嘱或者遗赠中,被继承人是有对自己的财产做出安排分配,此时往往就是按照遗嘱或者遗赠中的内容来分配遗产。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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