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良勇律师 06:30-23:30
旷良勇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8397688886
咨询时间:06:30-23:30 服务地区

自立遗嘱范本有哪些内容

作者:旷良勇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97次举报


 一、自立嘱范本有哪些内容

  XXX遗嘱

  立遗嘱人×××,男,××岁,××市人,现住××路××号。

  我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坐落在××省××市××街××号的房产×栋×间遗留给我的妻子×××。

  储蓄在××省××市××储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元遗留给我的女儿×××。

  其余财产:××(财产名称)全部遗留给我的儿子×××。

  本遗嘱委托×××(现住××省××市××街××号)执行。

  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交×××收执,一份由×××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二、自书遗嘱的效力怎么样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三、自书遗嘱的法律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备注:文章转载他处

旷良勇律师 已认证
  • 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
    • 18397688886
    • 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67.87%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2次 (优于94.9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492次 (优于99.7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8145分 (优于98.75%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798篇 (优于98.5%的律师)

    版权所有:旷良勇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587775 昨日访问量:141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