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谭锦天) 10月24日下午,四川省青川县人民法院竹园法庭成功调解了杜某与张某劳务合同纠纷案。
2018年8月,家住青川县的竹园镇的王某在邻村张某承包的工地做时不小心摔伤,被送往广元市中医院住院10天,共花去医疗费12000元,王某出院后找张某赔偿各项损失,经多次协商未达成协议,王某遂将张某起诉至青川县人民法院。
张某声称,是王某自己摔伤的,不是做工受伤的,与自己无关,因此不同意赔偿,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后,张某同意赔偿给王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2万元,并当庭兑现。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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